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引路人和知心朋友,在推进评建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提升我院辅导员工作水平,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和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1、政治素质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辅导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2、业务能力强化:提升辅导员在思政教育、党团建设、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3、综合素质拓展:加强辅导员的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辅导员。
4、新入职辅导员岗前培训:通过接受岗前培训,帮助其尽快认知岗位职责,熟悉工作环境,掌握基本技能,提高岗位适应能力,扣好职业生涯“第一粒扣子”,为学生发展助力。
二、培训对象
人文学院全体辅导员
三、培训时间
2024年8月12日-9月4日
四、培训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2)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
2、业务能力培训
(1)思政教育创新与实践;
(2)党团建设与组织管理能力提升;
(3)就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4)辅导员日常事务及学生管理。
3、综合素质拓展
(1)统一思想与团队管理;
(2)沟通技巧与人际关系处理;
(3)创新思维与问题解决能力。
五、 培训形式
1、讲座式:由有经验的辅导员或专业人员,对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流程、法规等进行系统的介绍和解读;
2、分组讨论式:将辅导员划分小组,在小组内进行交流、讨论、分享、合作等,共同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个别指导式:又称“传帮带”式,资历深有经验的辅导员通过指导新入职辅导员,让其迅速成长,掌握职位技能。
六、培训要求与考核
1、全体辅导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本次培训任务,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2、培训期间,严格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3、培训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级,以辅导员的出勤情况和上交材料质量评定。
4、新入职辅导员本次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结业证书,合格认定条件为:基础知识测试、主题班会展示和出勤情况。
5、本次培训由学生科组织规划,培训结束后由学生科收集培训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招生咨询热线:0316-2901888、0316-2901877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主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医学院校区)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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