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的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与宪法的发展趋势息息相关。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定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1954年9月20日我国颁布第一部宪法,直到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实施日12月4日以立法形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共修改了5次。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
富贵拘法律,贫贱畏笞榜。从古至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国家,宪法的地位更是至关重要。宪法意味着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宪法、尊重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才能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维持我们正常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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